取保候审
非法经营,取保候审到期
非法经营,取保候审到期 我的一位朋友,在看守所羁押第30天,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书说:我朋友在公安局审理的李**非法经营案中,涉嫌非法抽逃出资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取保候审,交保证金6万。取保期间,私下问了下公安局,应该没保送检察院,一年之中,只有公安局传讯几次,做些简单询问,检察院、法院从未传讯,上月已经取保一年,解除取保候审(解除书写是以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并且没收了保证金,理由是传唤无故不到庭(可事实朋友每次传唤都到).请问这种情况,应该以后就没事了吧?有案底吗?怎样才算彻底结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1q(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8-2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