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第三次诉讼离婚,原告要满足被告的要求才判离吗?
第三次诉讼离婚,原告要满足被告的要求才判离吗? 第三次诉讼离婚,原告要满足被告的要求才判离吗?如满足不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us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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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婚姻最终是要被判离的。
追问:但原告是因为外遇而离婚的呢?被告有糖尿病,所以前两次都没离成,这样情况需赔偿吗?
回答:需要给予已经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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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满足,感情确实破裂了就一定会判离婚。
追问:怎样才能证明感情破裂?原告是因为外遇而离婚的呢?被告有糖尿病,所以前两次都没离,这样情况需赔偿吗?
回答:没有问题的,在法庭上表达你们已经没有感情了,感情已破裂了就行。可以来电向本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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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满足被告要求,而是感情确实破裂。坚持!最终都会判离的。
追问:怎样才能算感情破裂?原告是因为外遇而离婚的呢?被告有糖尿病,所以前两次都没离,这样情况需赔偿吗?
回答:如果原告是过错方的话,在分割财产上会适当给被告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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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的。
追问:前两次是因为被告住院,原告回去看望过,法院认为感情没破裂才没判离,被告有糖尿病,这样情况需赔偿吗?
回答: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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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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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一般两次开庭之后就能判离婚。不需要满足对方,如果满足对方,还要上法院干嘛,直接协议离婚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原告是因为外遇而离婚的呢?被告有糖尿病,住院时原告曾回去,所以前两次都没离,这样情况需赔偿吗?
回答:不需要赔偿, 共同生活期间的猜想需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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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法院就可以做出离婚判决。
追问:怎样才能算感情破裂?需什么证明?
回答:包括但不只限于一下情况:(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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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追问:如果第三次开庭,法院仍然觉得感情没有破裂,而判不离有这可能吗?
回答: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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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满足的,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判离的了。
追问:原告需拿出什么证居证明感情破裂呢?
回答: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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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感情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条件。
追问:原告是因为外遇了,被告有糖尿病,住院时原告曾回去,所以前两次都没离,这样怎样证明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