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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年休假人事部门不让请,要求请事假(扣除全勤奖200¥)合法吗?

请年休假人事部门不让请,要求请事假(扣除全勤奖200¥)合法吗? 我04年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09年享有5天年假,公司由于订单减少,春节期间安排1月24日~2月1日休务,还规定1月29日~30日如果有年假的人员先扣除年假,没有年假的扣除加班,没有加班的扣除基本工资。我由于怀孕呕吐严重想在1月20日~23日请4天年假提前休息,但是人事部门说不可以,必须请2天的事假,然后在29~30日按照年假休息计算。我没有同意,但是人事说公司就这样规定的,而且年假不能和节假日同时请连续超出10日,如果不写2日的事假条,就按照矿工计算,但是人事的通知里面根本没有说放假前不可以请年假,请问公司这样强制安排员工必须在哪天请年假合法吗?我是不是可以请那4天的年假?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劳动人民22……(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09-01-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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