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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20岁)晚上下班在家门口停放电瓶车的时候遭到一个陌生醉酒男子(40多岁)辱骂,我朋友便与他发生争吵,随后醉酒男子变伸手打了我朋友一耳光,我朋友就用指甲抓了他脸,请问我朋友打他算是正当防卫么?(有全程监控)后来他就把我朋友一把推到了地上,然后我朋友的表姐夫跟表姐姐在门口路过看到了就上前询问为什么要打我朋友,并且打电话告诉了我朋友的父母,后来他也打电话把他家所有亲戚都从楼上叫下来,大约十个男的,二话不说就把我朋友的姐夫打了,然后我朋友就报警了,警察来了之后他家人就说是我朋友他们三个人把他们都打了,警察劝我朋友他们和解,我朋友就答应了,因为他第一天喝醉了所以就没在询问,就等他第二天酒醒,醒酒之后他就只是上来说了一句对不起,并且给了两百元赔偿,没有带我我朋友他们去检查身体,我朋友对这样的私了结果很不满意,请问我朋友还可以去警察局报警么?请问具体的赔偿应该是多少?如果不想私了了他会被判刑多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冉冉_(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8-2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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