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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法

婚姻法 夫妻双方因婚姻破裂分居四年多,男方遗弃家庭成员(妻子和女儿)从未归家,也未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经济开销,并却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多年,男方在其妻不知道的情况下,所负债务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对外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否应承认=担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C6075(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08-30 18:0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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