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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关于未构成犯罪从看守所释放后,需要走的一些程序问题?

关于未构成犯罪从看守所释放后,需要走的一些程序问题? 朋友未构成犯罪从看守所释放后,需要走哪些必要程序?他从看守所出来时签了释放证明,然后又去公安局认领了个人物品签了字,并交了1000元罚金,公安局说每个被刑拘的人出来都必须交这钱的。但是却没有开具收据,说是在家等电话通知什么时候过去取收据以及一些需要被告知的东西。请问这些程序合理吗?我朋友怀疑公安局有人故意整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2952……(北京)
提问时间:2013-08-2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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