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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男友一个人名字,如何保证我的利益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男友一个人名字,如何保证我的利益 准备跟男友一起出钱买房子一起还贷,但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在广州已有一套住房(按揭还贷中),不允许买二套房,所以只能写男友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们签订婚前协议,写明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时按出资比例分配,法律上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逗逗52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25 17:3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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