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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关于岳阳市镇龙黄茅山采石场塌方事故如何处理

关于岳阳市镇龙黄茅山采石场塌方事故如何处理 事故经过:早上大概八点时开完早会,四人经过一条村民唯一通往山上的山路去做事,他们是炮工和钳工,到半山腰时,有一位员工往家里打了电话,挂机后,半座山就塌下来了,四人当场被埋,造成四人死亡。有一位员工62岁,还有三位分别是48,49,52岁,六十以下的被定为工亡,六十以上的被定为意外伤亡,既然他们是同工同酬,为何有两种定性?
   塌方的山并不是矿主的开采范围,这起事故该怎样定性? 问题补充:能不能定性为自然灾害?矿主有责任吗?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在赔偿安全责任保险时,律师事务所还要下浮16%,也就是20万保险到被害人手上只有16.8万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27835……(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3-08-25 15: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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