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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向唐借款,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任向唐借款,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任向唐借款搞工程并出据了借条,刘系任单位领导,因利益驱动,刘用自己的房产证办任担保,并出据了自愿单保承诺书,现任因其它债务问题被法院判榨骗罪入狱,唐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刘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现法院判刘不承担责任,妥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z3882(四川)
提问时间:2010-08-30 10: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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