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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 卖方、买方、中介共同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收取买方定金,合同附加条款中有“卖方配合买方办理房屋过户公证事宜”字样。后双方履行合同中,买方要求卖方签订一份售房委托公证书,委托人为卖方,受托人为卖方素不相识且合同无关人员。卖方认为合同仅为买卖房屋交易,未委托任何人卖房,且该委托书和买卖合同相冲突违背,并与合同补充条款所指公证内容无关,卖方拒绝签字。现请问律师就此事(卖家身份)进行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Sf3848(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8-30 10: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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