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请教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请教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我和房东签订了租期一年的合同。(2012年10月7号开始~2013年10月7号结束)
但是房租条约有一条写着 :我如果想继续租,要提前一个月付明年的房租,负责剩下一个月我就要搬走(2013年9月7号搬走),无权使用剩下一个月房子的权利.
请问这条条约合法么?房东有提前终止租赁的权利么?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退回这一部分房租钱?
谢谢律师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淅沥沥雨(江苏)
提问时间:2013-08-23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