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长期的劳作造成劳动能力的丧失

长期的劳作造成劳动能力的丧失 2011年初,有4个月左右连续每天工作在12-16小时(工作期内休息很少),低头工作时间在5-6小时,正常休息得不到保证,在一次体力工作中,出现手心抽经的现象,通知老板娘,她大声说:“不会的”(公司是私企,老板娘之后做了化疗,神经受损,无法取证了)我进这个公司前身体健康,我当时认为是普通的损伤之类的,也没去做什么检查,直到2012年中,因腿经常脱力,无力,才去医院检查,确诊是颈椎病,4节错位。然后通知老板。
   个人认为是工作造成我的颈椎病,并在老板娘知情的情况下隐瞒了可能会发生的病况(很难取证了)应该付全责,且之后工作虽然比年初轻松点了,但平均每天都要低头工作3-4小时,每月有2-3天要长时间低头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也在11个小时左右,这就造成我病情的恶化。
   我这种情况能成功的鉴定工伤或职业病吗?如何取证?现在双手无力,冬天的衣服都洗不了,夏天的衣服有时因工作而没法洗,这样的情况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去医院检查都说要做手术,不建议做保守治疗,光手术费用在10万以上,我能要求怎么赔偿?
   这种情况如果现在要求赔偿,肯定会影响老板对我的看法,是否在离职或被辞退后提出赔偿比较合适?影响鉴定的期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ging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8-23 11: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