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些举证期提交的证据不想用了,我开庭可以不读不出示吗?
可以抽回
法庭举证阶段,不再对改分材料进行举证,法院问起就说,该份证据不予提交。 我的补充: 2013-08-23 08:56
你可以和法庭说,证人不能出庭接受质证,这份证人证言的证据,我不再进行 举证,就这么简单。法院不会硬性,强制你必须举出这份证据,相反对方当事人,若是认为该份证据对其有利,可以请求法院对证据就行调查入卷。
亲属的证人证言有可能不予采信。
举证的时候可以不将该证据作为证据提交
可以跟法官说,这个不作为证据提交。
这个问题问过很多次了。提供了家暴证据,一审已经判决离婚。你不同意上诉。上诉是表明立场,但是一审提供的证据已经被法院认定达到了感情破裂的地步。一审已经提交并质证的证据,二审不可撤销。
提供证据是你的权力,可以抽回的
直接告诉法院,证人不作证了。
直接告诉法院证人由于其他原因不再同意出庭
如果你已经提交证人证言,可以撤回,但是经过质证的证据就很难撤了
建议你请律师提供帮助,避免以后出现问题,无法弥补
你可以跟法官说:撤诉就可以。既不用撤销你说的证据,更不会追究实施暴力人的法律责任。
开庭时提出撤回这些证据就可以。
向法院写份书面说明,不使用这份证据。
举证时,你不做为证据提交就行了
法院开庭时,有一个举证质证阶段,到时候你直接说这个证据不提交了即可,或者你直接跟法官说这个证据是假的,你自己把它否定掉即可。
是可以的。
直接跟法官说将该证据撤回来即可。
1.开庭质证时,你可以说这个证据不作为该案证据使用了;
2.因为证人证言应出庭作证,所以亲属不要出庭作证了;
3.请注意,如果你说该证言不作为证据使用,法庭会记入庭审笔录的,有可能会造成合议庭不支持你的主张等后果,而且如果二审你想再提交,法庭可以不接受,对方也可以不再质证。请考虑好相关后果再作决定。
向法官说明不采用提交的证据了
你好,可以的
可以直接告诉法官,这个证据不提交了。
可以向法庭申请,不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