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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失踪,去户籍所在地报案,被拒绝受理
人口失踪,去户籍所在地报案,被拒绝受理 我妹(刘肖玲)20岁,在东莞塘厦万顺电器厂C厂上班,于8月15日请了3天假期,应一个21岁,据说是湖南永州的男性(我妹同事说那男的叫林德刚,不知道真假)的电话邀约独自一个人去了贵州遵义,16号下午3:30打电话回来给一同事,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现无法取得任何关于我妹的消息,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男的相片和电话QQ之类的联系方式。我妹也没有联系过家里人,现怀疑被骗去做传销之类的。我们8月20日才知道她去了贵州的,我妈于今天(22日)去了户籍所在地报案,但警方说我妹是成年人,又是在请假的情况下去了外地,不知道是干嘛的,没有任何消息,这就是无头案。不予以备案受理,还说一旦备案的话,以后所有费用需要我们家出,这合理吗?这不是应该是警方的义务吗?我们该如何做?难道就这样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妙玲(广东)
提问时间:2013-08-22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