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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伤残鉴定后的经济赔偿问题vip

伤残鉴定后的经济赔偿问题 1、事故:
    山东8岁儿童意外伤害后造成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表现为(1)中枢性四肢瘫;(2)症状性癫痫;(3)视觉障碍--皮质盲。
2、鉴定结果:
    (1)依据《职工功能工伤伤残标准》,鉴定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精神障碍(痴呆)为三级伤残;
    (2)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癫痫为三级伤残;四肢瘫为五级伤残;失认、失读为7级伤残;
    (3)护理依赖为完全护理依赖;
3、目前情况:
    (1)每天需要服用癫痫药控制癫痫;
    (2)每年需要到医院做康复训练2个疗程,每个疗程2个月;
    (3)不能上学、不能认字写字、不能独自行走、不能生活自理。
4、责任:
     根据法院判决,对方负完全责任。但是打官司太耗费时间和精力,故想做个一次性了结。
5、需要帮助:
    (1)我们可以主张哪些赔偿,比方说伤残赔偿、护理赔偿、后续治疗费、伤残器具等等,各可以主张多少钱(请写明依据和计算方法)?
    (2)是否应该一次性了结,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eiyi0……(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8-2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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