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修建时出现的意外事故该由谁负责
房屋修建时出现的意外事故该由谁负责 我爸在承包的混凝和房屋的框架结构中,在加第四层时刚倒入三斗混凝材料后,隔壁紧挨着的那面墙突然倒塌。以至于隔壁的老人被砸伤,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当时承包这项工程时,双方都签定了合同。合同的内容就说到在工程实施范围之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但在死者家属要求房主赔偿时,经他们私下协商后共赔付了15万。乙方从而也不知情。事后房主找到乙方要求共同给予赔偿。请问乙方有责任吗?应该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L7658(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0-08-29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