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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过生日在餐厅吃饭,快吃完的时候

我在重庆,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过生日在餐厅吃饭,快吃完的时候 我在重庆,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过生日在餐厅吃饭,快吃完的时候我朋友去上了洗手间  出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一女的,那女的竟说我朋友摸她屁股,她同桌的几个男的就把我朋友给打了,第二天我们报了警,朋友也住了三天院,花了三千多块钱。派出所解决时,对方只同意给医药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重庆)
提问时间:2013-08-1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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