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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前妈妈送一套房子给女儿,然后女儿在结婚以后把这套房子卖掉并且用卖房款新购置一套房产,但是在办理

结婚以前妈妈送一套房子给女儿,然后女儿在结婚以后把这套房子卖掉并且用卖房款新购置一套房产,但是在办理 结婚以前妈妈送一套房子给女儿,然后女儿在结婚以后把这套房子卖掉并且用卖房款新购置一套房产,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女儿要求她的老公签署一份协议之类的东西,就是说这套新买的房产是属于女方独立拥有(因为女儿认为买新房子的钱是卖掉旧房子所得,而旧房子又是妈妈在她结婚以前给她的),然后老公就按照女方的要求签署了那份东西,想请教一下这样是可以的嘛?那新购置的房产究竟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还是按照协议中的是属于女方独立拥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vt418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8-2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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