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意外受伤 保育员有责任吗?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根据该规定,小孩在园内滑倒受伤,应当由幼儿园来承担小孩的全部损失。
幼儿园负全责, 幼儿园担责后可以向保育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