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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2003年经朋友介绍来深圳一家股份制企业上班至今已十多年,公司至今都没有给我签过合同和买过社保,碍于面子我也没有争要过,现在我工资也一直拖欠不能按时发放,我想辞工,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赔赏。如有补赏,标准是什么。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我现在已六十二岁了已到了退休年龄还能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旭升(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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