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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关于拆迁土地赔偿问题

关于拆迁土地赔偿问题 本人于1999年从外地迁至常州,居住金坛市儒林镇,买的是农村私人居所,居住至今,当时购买时有原房主的5亩田地,由于当时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没能迁至本地,本人居住本地后,这5亩土地由本人使用,且政府征收的各种费用以及活动款都有本人支付(此征收款姓名和财政设农补贴都是本人身份证开户),现在面临土地征用,此征用款是怎应该补偿本人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uzhu……(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08-13 19: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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