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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后是否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人死亡后是否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母亲1917年生于2005年2月去世,2008年我所在的河北省石家庄市赵一街村,在市“三年大变样”的形式下,进行了宅基地使用权征收拆迁补偿(俗称旧村改造)这些补偿中是否有我母亲的份额(遗产),宅基地使用权证始终是我的名字,母亲始终和我及其家人生活,并养老送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UU6096(河北)
提问时间:2010-08-2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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