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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偿还

债务偿还 在1996年我父亲借了本村一户人家9500元,借条上写清利息是1.3分钱,现在已经过了17年了,在1998年债主曾经殴打过我父亲,从此外贸两家发生过好几次冲突,所以导致钱一直在搁浅着,没有偿还,债主今年死亡了,他们家人把我父亲告上了法院,法院传票上市本金9500元,合计利息总共是2万多元。借条上为写明还款日期,还没有写明借款原因,及借款人身份证,担保人,担保期限、责任这个事情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535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8-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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