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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胎儿性别鉴定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胎儿性别鉴定 我一朋友是医生,在医院做B超,因为一名孕妇在其他医院引产后,被计生委当场发现了,后来在计生委的逼问下说B超在什么地方检查的,后经孕妇及孕妇家人说在我朋友做的,后来计生委又用钓鱼的方式到我朋友那做B超检查,使用了微型摄像机,画面里的具体内容是一个孕妇在检查,钓鱼者说我家是二胎了,帮忙看看清楚,后来掉鱼者好像说一句我家是男的是啊,我朋友好像回了一句嗯呐,也不知是对的,当时屋内还有其他人在的。后来计生委作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处罚告知书,说利用超声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要进行处罚,我朋友也没有承认,在录像画面中没看到收钱,也没有具体说男,女,计生部门说我朋友用手机发信息发了一个字“男”,但从通讯记录看,那天根本没发信息。后来我朋友进行陈述,申辩,计生部门回复说对认定的违法事实未提共任何相关证据或证明就予以否定,所以不予采纳。再后来计生委发了个听证告知书,我朋友也申请了听证要求,我想咨询的在听证中需要准备那些材料和证据。像这种情况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听证后仍然不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怎么办,就是到最后行政诉讼也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我朋友也不认可处罚决定。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情况。除了罚款,还会吊销执业医师证,最严重的会判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anghu……(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3-08-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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