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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了未婚生育一孩子,人口普查期也要收5.5万吗?

32岁了未婚生育一孩子,人口普查期也要收5.5万吗? 我是成都郊县城镇户口的,05年32岁时非婚生育了一孩子,至今未上户,看到人口普查政策可直接凭出生证明文件到县户籍科申报户口,可是当我今天打电话咨询当地户籍科时,他们说要先找计生办,问计生办,回答是按04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倍收,就是最低要收5.5万.这合理吗?32岁都还不能生育孩子,这不是和宪法的公民生育权相悖的吗?急切希望成都的律师能帮我回复下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qi.8……(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25 15: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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