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不给认定
工伤不给认定 我在2013年4月9日下午3点10分左右老婆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前我们买了社保 工伤等五保险,死亡后劳动局以不是用工主体为由拒绝受理,发给我(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世久(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3-08-0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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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追问:我于2006年办了个私营企业(重庆团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养老保险至今,在2012年8月份又加入了工伤保险等五种险。但公司营业执照因当时注册资金为十万元,首期到帐3万元,余下的2年内到帐。就在快到2内的时候无法到帐七万元,经工商部门同意将营业执照注销保留公章等资金奏起后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后一直无法筹齐资金就没有补办营业执照,当时社保部门同意将保险继续缴起走,在2012年8月份加入了工伤保险等五种险时也没说不可以缴。就在2013年4月9日下午3点10分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报工伤后就说没执照就不认工伤了。
回答:你妻子参加工伤保险了吗?如果没有企业营业执照,程序上确实无法继续走下去,你的情况法律上没有规定。建议你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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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针对该不予受理决定书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民事诉讼,建议还是面谈比较好。
追问:我于2006年办了个私营企业(重庆团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养老保险至今,在2012年8月份又加入了工伤保险等五种险。但公司营业执照因当时注册资金为十万元,首期到帐3万元,余下的2年内到帐。就在快到2内的时候无法到帐七万元,经工商部门同意将营业执照注销保留公章等资金奏起后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后一直无法筹齐资金就没有补办营业执照,当时社保部门同意将保险继续缴起走,在2012年8月份加入了工伤保险等五种险时也没说不可以缴。就在2013年4月9日下午3点10分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报工伤后就说没执照就不认工伤了。
回答:按照你说情况来看,你本身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按照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就很难说了。
追问:我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可见,司法实践中,没有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我就没弄明白劳动局怎么就一口咬定无营业执照就不是用工主体呢?我想问问缴了保费又得不到保障 保险有什么用呢?
回答:不影响劳动关系不代表用工主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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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据《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对法院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我是想知道作为保险部门收了保费又不认账,这样公平吗?
回答:工作中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是有时间规定的,你的情况可能超过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死亡时间再死亡的,所以不予受理,但不等于你不能用其他方式取得赔偿或补偿,建议你带好材料找一个律师当面咨询一下。这和收了保费又不认账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