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怎样追回货款?

怎样追回货款? 我公司目前进行清帐处理,其中一个销售区域中的所有客户均将货款交给了第三人,这部分货款中实际有些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第三人承认货款在其手中,并且给我公司签了一张“保证书”,保证书内容为“今欠XX公司货款两笔,金额为XX元,XX年XX月XX日前还清。特此保证,如有拖延,愿负法律责任!”然后是该第三人的署名及日期。请问:
1、现在要起诉的话是只起诉该第三人还是和客户一起起诉?
2、如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3、如果只起诉第三人的话,是否只凭这一张保证书就可以胜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fen……(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3-08-08 14:3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