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村委会修建缓冲带过程中未设置任何警事标志造成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村委会修建缓冲带过程中未设置任何警事标志造成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我们村在省道两旁,我去县城办事路过,走的时候一切正常,晚上回来的时候邻村的村委会在一个路口修建了水泥的缓冲带,由于没有任何标志,我骑着摩托车回来的时候撞在了上面,导致我全身被大面积擦伤,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当时车速也不快,灯不是太亮,缓冲带前还有障碍物阻挡),当时我报了122以及120,交警拍照后就离去了,我也住院治疗不在现场。经询问得知,邻村的村委会在交警队经过走动不认定自己有责任,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在哪方,如果起诉的话,我应该按照什么罪名起诉,被告应该是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郝培培(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3-08-0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