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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与此相似问题

与此相似问题 我45岁时,甲状腺95%以上被医方切除了,瘤却留在体内,导致二次手术及甲低,粘液性水肿和终身服药的后果。已起诉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是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现要求重新鉴定。显然应该与月月一样鉴定为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请问:二级丙等为何只是四级伤残?真的能赔偿上百万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ub4825(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0-08-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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