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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朋友和其同事发生工作上的争执,回家后喝了点酒,于是拿了把水果刀到他同事家中,先给了其同事两耳光,然后把刀比在他脸上,后因众人劝阻,未对其造成伤害.他同事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报警,警方对我朋友进行了5天的拘留.他同事要求赔偿2万元损失费,这个要求合法吗?(注:我朋友只是打了他两耳光,其他没有任何伤害行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楊噯丹(重庆)
提问时间:2009-01-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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