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朋友和其同事发生工作上的争执,回家后喝了点酒,于是拿了把水果刀到他同事家中,先给了其同事两耳光,然后把刀比在他脸上,后因众人劝阻,未对其造成伤害.他同事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报警,警方对我朋友进行了5天的拘留.他同事要求赔偿2万元损失费,这个要求合法吗?(注:我朋友只是打了他两耳光,其他没有任何伤害行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楊噯丹(重庆)
提问时间:2009-01-18 17: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