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户已超面积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动迁是如何补偿的?
农户已超面积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动迁是如何补偿的? 市政府规定了农村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得超出300平方,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那么对宅基地面积超出300平方和房屋建筑面积已达到250平方的农户,国家对其继承所得的房产,在遇到国家征地房子动迁时,是如何处理的? 是直接按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建筑面积贴补其应得的动迁房面积,还是只能按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建筑材料评估费进行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ll65(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05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