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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客私自搬走业主物品,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责任?

租客私自搬走业主物品,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责任? 一业主与租客经口头协商达成房屋租赁,但没有将租赁合同给所管的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后租客打电话告诉业主已搬走,业主没有及时报警什么的。租客私自搬走,又将业主家物品带走,还欠下的物业管理费没交,现业主找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该费用。咨询下:像此情况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应承担该费用?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森林(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8-24 12: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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