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问题,可以再分田和土地吗?
不合理,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如果你在新居住地没有分上承包地,原发包方是不能收回你原承包地的。
建议你继续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对此作出解决,要求该村民小组返还你原承包地。如果不作出解决,可向当地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申请仲裁(该机构设立在县农业局);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合理,你是该村村民就应当享有村民待遇。
这样做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