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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亡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疑惑

关于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亡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疑惑 在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条件里有这一项: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我哥哥就是在我不到16周岁时意外去世的,当时父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家里现在只有我一个孩子我今年26岁,可是我现在想办理独生子女证,规定上还有一条说: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我想问问“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这个是什么意思?这里面的优惠政策指的是什么?时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吗?要是不在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那我办理这个独生子女证是不是就什么作用也没有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y2013……(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3-08-04 13: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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