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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

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 你好,我是重庆合川人,我家于1998 年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同年签订了安置协议及土地赔偿款。但我家的宅基地住房未拆,直到今年6月让我们搬迁分房。我1997年高中毕业到重庆读中专把户口迁到了学校,98年就没有得到土地赔偿款,也未签定安置协议。99年毕业后分配至工厂上班,2004年,工厂倒闭后就把户口又迁回了合川老家。现在分房我不能单独安置一套住房,只能跟着父母享受30个平方的住房。我现在已经结婚生子,并且老公小孩的户口都在我父母的户口簿上。请问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单独享受一套住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漂流de瓶(四川)
提问时间:2013-08-0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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