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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06年工商银行买断,官方应怎样负决策责任
对于2006年工商银行买断,官方应怎样负决策责任 我是工商银行员工。2005年底至2006年初,我们所在的县行领导制造舆论说我们行很有可能会步义县的后尘----解体。在行动上,用开会动员、考试等方式配合舆论,在领导的错误导向下,只有100多人的县行有40人被吓走。这之中少数是考试排在后面的,多数是大中专生、业务骨干,和没有后门的,他们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输不起啊。现在他们的境况很可怜,用临时工的微薄收入来对抗翻番的物价房价,并且时刻懊悔着受人蒙骗和自己的短浅目光。带着这样的窘境和着自责的心情,他们能有什么好结果呢!之中有的生了大病,终日受着病痛和债台高筑愧疚的折磨,有的妻离子散,------这类事情举不胜举。
在这件事情上官方的导向诱导责任是开脱不掉的,关键是高层领导应该怎样负这个责任?为了这些昔日的员工,现在正受着各种煎熬的兄弟姐妹,恳请在位的领导不妨摸摸自己的良心,想想看如何解决!
我们地区的地方银行早已纠正了部分员工买断的历史,勇气可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oyem……(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8-02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