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基本判断,你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建议找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侵犯网络传播权有点牵强
可能侵犯著作权。
您属于营利性销售,有侵权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