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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或子子关联关系在办法中如何规定?
母子或子子关联关系在办法中如何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该条中如何确定母子或子子企业的关联关系?其招标购买资格文件如何要求?是否更改公路工程招标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规定?比如在一个项目的招标时,除去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单位下属子子公司可以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资格审查外,其他集团公司下属子子公司也可以参与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而立之年(青海)
提问时间:2013-07-3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