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续签的合同是否违规?
这样续签的合同是否违规? 律师您好:我们是佛山一路桥建设公司下属的普通公路收费站的合同工,因近期广佛肇年票互通,接下来是珠三角年票互通,收费站的撤销也为时不远,现在我们续签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31号到期,这段时间要续签了。但近期听闻新入职的合同工所签订的合同中有个附加条款,说“如果收费站撤销,我们将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大概是这个意思,我们想咨询下公司列明这样的条款要我们签订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我们拒签,原来的合同到期我们就得走人,如果我们签下去,那么当收费站真的撤销时,我们也得各走各的,什么补偿也不能得到。我们该如何做?烦请律师给些意见和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收费站(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8-19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