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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发现东西被盗 至人轻伤

发现东西被盗 至人轻伤 朋友带着孩子去游泳,发现游泳池工作人员把自己带的提包翻乱,并把提包带走。后来被朋友发现,向工作人员所要提包,不给,并且工作人员向我朋友谩骂,大打出手。后被人拉开,我朋友脸部颈部被多出抓伤。工作人员鉴定耳膜穿孔,没有经过公安机关鉴定。我朋友算至人轻伤吗?如果至人轻伤,应该怎么解决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bin……(河南)
提问时间:2013-07-3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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