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手机被盗找回后
手机被盗找回后 我女友在自己开的店上手机被盗了(该手机买的时候4800多),因为那天生意不好进来的只有一个白衣女子,于是我们认定是该女子盗的。然后我们去派出所报案,告诉了警察详细情况。警察到公安局去看了监控,告知我们白衣女子的去向,然后我们就去找了但是没有找到。第二天我女友通过淘宝上的付费软件查出了手机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打过去,该女子称是自己捡的手机,不会退还,(发现手机不见后,给手机打电话,语音提示是关机了)但是告诉了他我们已经报案后,她就去派出所交了手机,然后派出所就让她走了。第二天我女朋友拿上发票去取回手机后告诉我,派出所对这件事没有记录,只让白衣女子签了一个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现在手机上面是白衣女子设的密码,我们无法正常使用,就去派出所请警察帮我们问一下密码,可是当时在派出所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跟我女朋友很凶的说:她有权利不告诉你。我女朋友很柔弱就走了。我现在外地听了后很生气,明天回去我想要去处理一下这个事情。请各位律师帮我说明一下,这个白衣女子是不是就应该那样就放走了。她是不是已经触犯刑法?派出所是不是应该不让她走?如果那个在派出所不明省份的人是警察,他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我应该从何做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ihon……(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3-07-29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