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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年过去了,我的冤案还能寻求国家赔偿吗?

三十一年过去了,我的冤案还能寻求国家赔偿吗? 1977年,我因论述了毛泽东思想可以一分为二的观点,被寻乌县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立案予拘留审查,共关押有十八个月,其间被多次残酷批斗殴打,身体心灵受到严重伤害,1979年三月一日被"教育释放”后,我多次进行了投诉,要求平反昭雪,赔偿经济损失,没有任何效果,三十一年过去了,我也已退休了,我还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NF6118(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0-08-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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