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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8岁以后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前妻是否应该负担一半?

孩子18岁以后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前妻是否应该负担一半? 您好,我和前妻离婚10年,孩子抚养权在我这里,前妻每月支付抚养费,当时离婚判决书上规定抚养费只付到孩子18周岁,但孩子明年就18岁切马上要上大学,以我目前经济能力确实难以负担,我又不想耽误孩子的前程。想问问能否要求前妻共同负担孩子所有费用的一半?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还是我只能和她协商解决?如果她不同意的话,是否我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告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dm2463(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1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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