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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可以分割我的房产吗?

女方可以分割我的房产吗? 我于妻子2005年底结婚,2004年10月领取结婚证前单位分给我房改福利分房,用我的公积金4万元,我父母出资5万元,另找女方哥哥借款4万元,房屋毛坯房总价13万元,房产证登记在我名下,结婚后她哥哥说借的4万元不要了,所以我也没有归还,现在离婚女方说该房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女方的要求合理吗?婚后8年财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88z(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28 20: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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