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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我爸爸在05年上任当地村主任一职,期间他曾先把自己的钱放出村委会使用,共有7万多,因和当届的村委书记不合,向财政局出示证明时缺少书记签字,以至于后来换届还没有结算这笔数目,现在没有欠条就无法拿回那些钱,请问当届村委书记是否有义务为我们补写一张欠条??请律师帮忙解答我的迷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rle……(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3-07-28 17: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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