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我家动迁,承租人是奶奶,26平居住面积里有12个户口
可以算的
不居住的人不算同住人
从不住在这里,一般不认定为同住人。
不算同住人,同住人在拆迁时户口必须在里面,且必须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从不住在这里,拆迁不算同住人。
不算同住人,同住人在拆迁时户口必须在里面,且必须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不住在这里,拆迁不算同住人。
您好!
同住人在拆迁时户口必须在里面,且必须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判定是不是公房的共同居住人并非以是否实际居住为前提,大体只要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常住户籍、并持续一年以上且其他地方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均可视为共同居住人,此房屋不包括普通商品房。
当然了,在数人头进行居住困难认定的情况下,是包括普通商品房的。一句话,共同居住人与居住困难认定人口不是同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