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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本生活费)八年未涨一分钱,医保社保无人管

工资(基本生活费)八年未涨一分钱,医保社保无人管 我们是2005年按河南省豫办(32)号文件精神分流下岗的乡镇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规定发2005年档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作为基本生活费,但孟津县降低标准执行百分之六十作为基本生活费,近年物价上涨,国家公务员工资,企业人员工资,低保人员补助金,社保缴纳基数都逐年提高,但我们的基本生活费领取的还是2005年的标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无法缴纳,此问题我们已多次通过信访形式,向上级反应,但孟津县政府不作为,以没有政財依据为由将问题推给了无权处理的乡镇政府,作为维稳对象。我们真的到老,到死都要这样标准的生活费?我们该怎样方式争取权益?请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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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1379……(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07-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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