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的一些细节问题
原告没碰到?他有代理人吗?
第一次开庭后都没见到原告,法院应该按照撤诉处理才正确。你应该对程序错误进行申诉。
原告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判决没有问题,如是离婚诉讼,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你们因房子事诉讼,法律没有规定本人必须到庭。
1、一审确定你们承担一半费用,你们应该按照判决确定的日期支付给原告。如果你们没有支付,原告也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不会有什么通知。
2、如果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该按照原告撤诉处理,而不是开庭审理判决。而且法庭笔录中原告到庭的记载显然与事实不符,你们可以要求法庭改正,如果法庭拒绝改正,你们可以拒绝有这部分内容的笔录上签字。
3、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对方又没有诉讼代理人的话,法院违反民诉法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