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房权和孩子抚养问题
关于房权和孩子抚养问题 李律师您好!我有些问题不明白想咨询下您。 一:我们共同生活5年半、是未婚生子(在他家摆了酒席、未领证)、女儿现在4岁。人口普查时我们在广州被普查都有填一家三口资料、他家乡也找人将我和孩子的名字登记上去了、相片和身份证号、宝贝出生日期资料也都提交上去了、但我们本人都未出面、所以现在手中也没有结婚证;后来我办未婚证时写着初婚、他的未婚证时写着已婚。他未婚证上头有我的名字但没有孩子的。这种情况到底算结婚还是未婚呢?他先后多次有第三者并嚣张的带到共同买的这个家里(因我不经常在家)。这样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吗?要分手了是要经过法院吗?(因为他不找人看孩子、也不给我和宝贝的生活费)、目前已将孩子送回我老家、我已经开始上班、是做教育行业、养育孩子环境比他好。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二:房产是双方一起买的比例各50%、还房贷的账户是他名字基本都是他还。我在家养孩子时间多、上班2年工资的基本都用来日常开支、这样房子也平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小夏许(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7-27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