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别人送土地时,没有立下字据,现在是否可以收回?
别人送土地时,没有立下字据,现在是否可以收回? 你好,问一下,十年前我亲戚送给了我家100平米土地,然后我们就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二层房屋,下一层是猪圈,上一层是厨房。现在这里要拆迁,按政府规定这块地被征用后,在安置点可以得到100平米的地方,作为宅基地用。基于这样的情况,现在我的亲戚想要回政府在安置点划分的100平米宅基地。因为当时我亲戚送给我时,没有立下任何字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he8……(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3-07-27 12:48